675块换8个月牢饭,你没听错,这不是什么黑心网贷的高利贷,也不是什么地下钱庄的暴力催收,这是活生生的、白纸黑字的判决书!就为了这几百块钱,一个大活人,人生履历上就这么被戳了个窟窿,成了“诈骗犯”。你说这叫什么事儿?这哪是薅羊毛啊,这分明是拿头撞南墙,还是带钢筋的那种!现在这世道,挣钱不容易,大家都想省点花,占点小便宜,人之常情。但“薅羊毛”这事儿,你可得看清楚了,有些“羊毛”底下,可能藏着一把明晃晃的法律镰刀,一刀下去,可不是掉点毛那么简单,可能连皮都给你削了!
最近南方周末那篇报道,看得人是心惊肉跳。一个哥们儿,套现消费券总共套了13500块,听起来不少,但他自己实际到手才675块!就为这675块,法院大手一挥,诈骗罪,判了8个月!我给你算笔账啊,8个月,按240天算,平均每天“挣”2块8毛1分!这比搬砖还惨,搬砖至少还管饭,还自由!这倒好,管吃管住(牢饭),就是没自由,还落个前科。以后想找个体面工作?难了!想考个公务员、事业单位?门儿都没有!想贷款买房买车?银行一看这记录,估计直接就把你拉黑名单了。你说这675块花得值不值?简直是史上最昂贵的零花钱!
可能有人会说,嗨,不就几张消费券嘛,政府发的,大家一起抢,谁抢到算谁的本事,怎么就成诈骗了?这话你要是跟警察叔叔说,他能给你掏出一沓判决书来,让你好好学学什么叫“虚构交易”。那些被判的,哪个不是觉得自己聪明,钻空子,搞“空刷”、“套现”?你以为你是在跟平台斗智斗勇,殊不知,你的每一笔操作,后台数据看得清清楚楚,跟CT扫描似的,你的小心思那都藏不住!
你看那河南安阳的四个“00后”小伙子,年轻气盛,觉得自己发现了“财富密码”。饭店老板的儿子武某琛,大专毕业没工作,盯上了自家饭店参加的消费券活动。满100减20,满200减40,满500减100,他琢磨着,这三个档次一套,支付800块,就能套出160块补贴,全程没消费,空手套白狼啊!还拉了三个同学入伙,其中一个还是职业学校的学生。从5月1号到5号,天天空刷一百多套,套了6万多。结果呢?云闪付平台4号就发现异常了,6号商务局就找上门了。他爹还想帮忙掩饰,弄个假的学生聚餐证明,有用吗?没用!三个多月后,四个小伙子全被刑拘,2024年1月,诈骗罪,一年到三年不等,还缓刑,罚金上万。你说这叫什么?图样图森破!以为政府的钱是大风刮来的,想拿就拿?太天真了!
还有武汉那个开饭店的肖某,也是个“人才”。作为消费券承接商家,他不好好做生意,反而联系了两个“兑券人”,商量着虚构交易套补贴,事后均分。12月23号、24号两天,就套了12万6千8百块!结果呢?银行那边一看数据就觉得不对劲,没给他打钱。更绝的是,25号,那两个没拿到分成的“合伙人”直接跟他干起来了,一生气,报警了!你看,为了这点不义之财,连“盟友”都能反目成仇,第二天肖某就被刑拘了。最后,诈骗罪,未遂,但照样判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这叫什么?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把自己搭进去了!
这些案子,破获时间都不长,短则几天,长则一年多。有的当天刷单,当天就被商务局盯上;有的因为分赃不均,同伙直接举报。你说这些人,是胆子太肥,还是脑子太傻?他们可能觉得,“法不责众”,或者“我就弄一点点,发现不了”。但你要知道,现在的消费券,大多是电子的,后台数据跟踪那叫一个精准。上海财经大学的专家都说了,“具备通过数据跟踪,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监管和合规审计的条件”。什么叫异常?商户实际营业规模跟核销规模差了十万八千里,那肯定异常;消费金额不多不少,正好卡在满减标准上,差额不超过5块,那肯定异常;大半夜凌晨三点,店里跟不要钱似的,密集核销消费券,那更异常!这些数据模型一跑,你那点小动作,就跟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亮得扎眼!
有人可能会问,那黄牛呢?那些专门倒卖消费券的,他们怎么操作?记者在闲鱼上搜“出餐饮消费”,还真能找到卖家。这些人警惕性高着呢,问多了就已读不回。但规则他们门儿清:一张券,至少赚15块。比如“满200减50”的券,你得付他165块,他给你付款码结账,你确认收货,交易完成。他还美其名曰“一个账号能领一张,我就是用额外账号多抢了几张”,说得好像自己多无辜似的。“满500减100”的券,卖22块;“满1000减200”的券,卖25块。你还别嫌贵,“满200减50”的人家都卖光了!
这些黄牛,可不仅仅是倒卖那么简单。有个狠人,直接被以诈骗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两罪并罚!因为他搞外挂软件抢券,直接把发放消费券的软件给整瘫痪了,无法正常运行两小时以上。这就不是小打小闹了,这是赤裸裸的犯罪!律师也说了,抢券环节可能涉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个比一个严重。用券环节,如果商户从网上买券,或者消费者跟商家串通虚构交易,那就是诈骗罪没跑了。
最让人痛心疾首的是什么?有些地方发的消费券,80%以上都被这些不法分子抢走了!真正发到老百姓手里的,可能连一小半都不到!浙江兰溪2022年发了四期消费券,总额415万,结果呢?被人套走了120多万,而当时累计使用才215万!你想想,政府本来是想拿这笔钱刺激消费,帮助商家渡过难关,让老百姓得点实惠,结果倒好,成了这些蛀虫的“唐僧肉”!这不仅是骗了政府的钱,更是损害了那些真正需要消费券的普通消费者和合规经营商家的利益!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早期监管技术跟不上是一方面。有些地方发消费券,委托网络公司开发平台,结果连个本地IP申领、本地IP消费的限制都没有,人家在福建都能骗黑龙江的补贴!你说这漏洞有多大?那个福建的哥们儿,虚构水果店、超市,弄个虚拟POS机收款码,就把黑龙江兰西县的补贴给骗了四万多。这操作,简直是把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当成了自家提款机!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政府也不是吃素的。现在各地都学精了,上海就是个典型。以前消费券是“先抢先得”,黄牛用虚拟定位、频繁换IP地址这些高科技手段一抢一个准。现在改成“先注册、后摇号”,看你黄牛还怎么抢?核销的时候更严格,以前截图转发付款码就行,现在不仅要用付款码,还得打开手机定位,显示你人在本地才能核销!这就从技术上大大增加了黄牛和套现者的难度。
上海市商务委还有专门的专班,同事们天天换着关键词在网上搜,发现异常就联系平台处理。核销环节,三大平台(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都有数据分析模型,天天盯着数据。比如,某家店突然全是1000块、1001块、1002块这种整数交易,马上就纳入监控;凌晨三点密集核销,肯定有问题;某个商户平时一天卖几千块,突然连续几天日营业额暴涨到几万、几十万,傻子都知道有猫腻!“你只要做过了,一定会留下痕迹。我们不敢说百分百发现,但你常在河边走,一定会湿鞋的。三个平台,模型又都有交叉,很容易被发现。”这话可不是吓唬人,松江法院判的那个案子,就是这么被揪出来的。
说到底,这些为了几百块、几千块就敢铤而走险的人,要么是法律意识淡薄到了极点,觉得“薅羊毛”不算犯罪;要么就是心存侥幸,觉得自己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张律师就说了,有些年轻人、学生,缺乏社会阅历和法律意识,“觉得薅羊毛是合法的,并未意识到犯罪,释明之后才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但法律可不管你懂不懂法,只要你做了,就得承担后果。3000块就是诈骗罪的起刑点,各地可能有点差别,但也差不了太多。你套现个万儿八千的,足够判刑了。
我觉得吧,这事儿得两方面看。一方面,政府发消费券是好事,是惠民工程,这个初衷绝对不能否定。但好事要办好,就得把监管的篱笆扎得更紧,技术手段跟得上,打击力度不能软。另一方面,咱们普通老百姓,也得有点辨别能力,有点底线思维。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掉了,也得看看那馅饼是不是有毒,是不是陷阱。为了那点蝇头小利,把自己的大好前程搭进去,真的不值当。
你想想,675块,现在能干啥?也就一顿稍微好点的火锅钱,或者两箱中档白酒,再或者给孩子买几罐好点的奶粉。为了这点东西,换来了8个月的刑期,一辈子的污点,值吗?这笔账,小学生都算得明白!那些还在惦记着怎么“薅”消费券的,赶紧收手吧!别等到警察叔叔找上门,手铐戴手上了,才追悔莫及。到那时候,哭都来不及!
记住了,消费券是用来刺激消费的,不是用来发家致富的,更不是用来让你以身试法的!踏踏实实挣钱,规规矩矩消费,才是正道。别让那点小便宜,毁了你一辈子的大前程!这675元换8个月的教训,够深刻了,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别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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